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
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 听取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研究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 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(草案)》

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 、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。

会议指出 ,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,进一步增强信心,在应对变局中把握机遇,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发展 ,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,努力实现“十五五 ”良好开局 。宏观政策要在用好、用足上下功夫,坚持靠前发力 ,不断提升实施效能。做强国内大循环要在供需协同、联动升级上求突破,落实和完善服务业扩能提质举措,加强水网、新型电网 、算力网、新一代通信网、城市地下管网 、物流网等规划建设。民生保障要在稳就业、兜底线上多发力 ,做好教育、医疗 、托育、“三农”等工作。要以更大力度、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,把基础研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,结合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 ,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,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力度,注重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。要有力有效应对风险挑战 ,持续推进房地产 、地方政府债务、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化解,紧盯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会议听取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汇报。会议指出,要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,着眼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,坚持一体布局、系统集成,切实用好存量资源 、做优增量供给 。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,围绕人享其行、物畅其流,营造更加便捷的出行环境,促进货运降本提质增效。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,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,积极推动新技术赋能应用,安全有序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 ,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。
会议研究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 。会议指出,一揽子化债方案部署实施以来,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要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,压实地方主体责任,完善支持化债政策,增强地方自主偿债能力,确保如期完成化债任务。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,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 。
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(草案)》。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进一步细化了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各环节相关制度措施,要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 ,科学确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,完善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,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。(完)